请预报人员与党委办公室联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人字【2001】119号文件《关于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助教制度的意见》、我校人字【2008】38号文件《关于印发〈我校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我校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对新上岗或首次开课等新教师进行系统的教学基本要求达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8年新分配来校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2008年由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并首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2008年我校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岗位人员。
4、2003年至今仍未参加培训的新教师。
二、为了让受训的新教师在导师的“传、帮、带”下,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教师,请各学院给每一名新教师分别配备一名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效果显著、任教学科相近的教师来担任其指导教师。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指导一名新教师。
请各学院将新教师及其导师名单按附件的要求填写后,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新区公共教学楼中楼107),并把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yk@fzu.edu.cn。
附件:
我校2008年新上岗教师参加教学达标培训名单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0:我校2008年新上岗教师参加教学达标培训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