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0-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闽教办科〔2017〕13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包括之前省教育厅社科A类、B类课题,以及高校杰青、新世纪人才项目。教育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请研究期限已过的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项目结题工作。

2、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3、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4、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5、申请结题者须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财务决算表”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项目经费属于学校自筹的“财务决算表”部分不必填报);“院所意见”一栏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私章及单位公章。教育厅各类项目研究执行期一般为3年,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还应填写延期申请报告(附件2);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6、申请结题者须提交结题材料一式2份,内容包括《结题报告书》、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延期申请报告(超期项目须报),按照结题报告书、论文复印件、延期申请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7、各文科学院统一受理本学院的结题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结题材料,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处,并将《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kycs@fzu.edu.cn。其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直接将结题材料报送我处。

8、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9、联系方式: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结题报告书

附件2:延期申请报告 

附件3:结题项目汇总表

                                                  校社科处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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