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1-20 浏览次数:

(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11-20 16:08:037  点击:23)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7〕3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特面向有关高校推荐评审专家。

二、推荐条件

1.分为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选学科附后(见附件1),其他学科专业,相关单位亦可推荐,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已入库专家)。

2.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见附件2),结合本学院、单位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

3.请各学院、各单位从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4.原则上对已入库的专家不予删减,此次无需重复报送,名单如下(按系统生成序号排序,共26人):关瑞明、魏明灯、杨黄浩、姚立纲、蓝兆辉、刘羽、付凤富、陈淑梅、陈晓晖、王绪绪、许小平、倪莉、张文德、汪少芸、税伟、李智、袁耀峰、徐涵秋、王应明、李登峰、翁祖铨、戴自航、何炳蔚、许健、张腾、丁国民。

三、报送要求

1.《专家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按标红处格式填写,文末专家签名、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

2.《单位推荐报告》(word打印、须逐条对照并明确申请人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

3.请于2017年11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北楼东223),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1.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附件3.专家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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