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
第二批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毕业与授学位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校研〔2012〕30号)精神,为做好2012-2013学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的第二批送审、答辩和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应于2013年春季毕业或申请学位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参加第二批次的论文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按学制将于2013年夏季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只能参加第三批次的论文送审。第二、三批次的时间安排请参考:
http://yjsy.fzu.edu.cn/pu_list.asp?newid=19420&classid=615
2.选择参加本批次(即第二批)论文送审的研究生,都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y.fzu.edu.cn/,填写并提交“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参加第三批次的研究生,请在第三批次开通时再提交申请,以避免本人、导师及其他老师的重复性审核工作。
3.在本批次送审工作启动前有提交过申请者,若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虽通过审核,但论文送审成绩为不合格,则仍需重新提交申请;若通过审核,但没有正式送审论文,则需把申请批次从前次转为本次,并重新审核是否符合送审条件。
4.从本批次开始,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送审资格审查一律按本条第1、2款的要求进行;在我院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先补齐相关记录后,方可提交论文送审申请。
二、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三、送审、答辩及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应各司其职,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仔细核查学分、发表论文、课程重修、论文学术规范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各自的审核环节。
2.有关2013年春季适用的政策、表格、封面等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zu.edu.cn/d.asp?newid=19095&classid=767下载,不能沿用过往学生的资料;请各研究生教学干事和研究生在送审开始前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
3.所有的毕业和学位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校级盲审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送审,院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送审。
4.送审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在定稿后、打印装订的同时,才需要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请不要在最终定稿前上传并由导师点击审核通过。
5.研究生向学院缴交纸质论文时,应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均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字,并承诺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毕业和学位论文电子稿是终稿,与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承诺所提交的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由学生和导师署名的上述单页,学院和学生都应留存,学院收齐后先暂时保管,待学位会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作为内容之一放入档案袋交研究生院;学生则应在离校前提交图书馆留存的纸质论文中,把上述单页应作为论文扉页装订。
6.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的确定应按照《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程序的通知》进行,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确认而自行做出的涉密定级一律无效
7.各位负责论文送审的老师在学生上交纸质论文时,应在系统的送审申请管理环节里设置纸质论文提交批次;在外送论文的时候,应在系统里的送审管理环节完成添加送审批次和送审名单的操作。
8.论文答辩需在答辩前3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纸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9.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需根据送审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个别地方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所有研究生在通过答辩且成绩录入完成后,其学位论文无论是否有做修改,都需要向研究生管理系统和校图书馆提交存档用的电子版。
10.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2013年3月15日前召开,3月19日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的毕业与拟授学位名单和申请材料。超过上述时间提交名单和申请材料的学院,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如期制作和发放。
1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总结论文送审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相应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激励和监控机制,落实论文质量的问责制,以促进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校级盲审论文的成绩,将作为衡量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第二批送审、答辩安排表
我校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第二批送审、答辩安排表
时间
|
项目
|
操作要领
|
11月15日
|
“研究生管理系统”正式开通第2批送审资格审查网页
|
http://yjsy.fzu.edu.cn/
|
11月15-17日
|
学生本人在系统中提交送审申请,向学院提交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
|
1.学生范围请见通知正文第一点;
2.此步骤仅涉及提交资格申请,无需向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论文未完成者可继续论文写作;
3.超过时间未提交申请者,可在明年4月份开通的第3批送审中提出申请,本轮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
11月18-21日
|
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完成各自的审核工作
|
1.审核不通过者,其本轮送审工作自动停止,可在下一批送审中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有提交但未按时完成审核者,将被视为审核不通过,因此各位老师应及时跟进、审核;
|
11月21-22日
|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上交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
|
1.我校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
2.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料
|
11月22-25日
|
研究生院审核
|
|
11月26日开始
或者
2013年1月8-10日
|
资格审核都通过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论文2份。
|
1.所有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
2.教学干事应实时把学生提交纸质论文的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
同时单独上交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的“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2份。
|
此单面不要装订到盲审论文中,而应单独上交学院备查;但是,在离校前提交给校图书馆的论文扉页中应该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单页。
|
开始向“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终稿。
|
在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前,学生可随时上传电子版论文,若论文有改动,应及时上传更新;一旦导师审核完成,学生将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因此学生和导师都必须确保最后一次上传的论文是最终稿。
|
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若认为达不到送审要求,请勿点击审核通过,此步骤不可逆。
|
1.导师要按时完成对学生论文的审核,只有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才能进入后面的送审环节;
2.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必须确保缴交的纸质论文与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
11月27日
|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
之前抽中校级盲审,但实际未送出的,自然列入本批次校级盲审名单。
|
11月27-30日
|
1.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校级盲审论文;
2.学院领回评阅意见书,供院级论文送审使用。
|
1.教学干事应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一份已提交电子版终稿的校级盲审论文清单,随纸质版论文一起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未提交电子版终稿的纸质论文;
2.纸质版论文按清单顺序叠放;
3.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除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外)论文由康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2),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学位论文由何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0)。
|
12月1日
|
1.研究生院整理外寄论文;
2.学院整理外寄论文。
|
由于送审过程涉及寄送、专家评阅、交接、回邮等环节,同时考虑期末因素,需6周左右时间才能返回送审结果。
|
2012年12月、2013年2月26、27日;3月5、12日
|
每周二接收零星送审的纸质论文和电子版论文
|
同时缴交承诺书
|
2013年3月15日之前
|
论文送审、答辩、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各学院应在3月15日前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2013年3月19日
之前
|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毕业与拟授学位正式名单及申请材料
|
各学院应在3月19日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的毕业与拟授学位名单和申请材料。超过时间提交名单和申请材料的学院,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如期制作和发放。
|
2013年3月28日
左右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
2013年4月1日
左右
|
发放证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