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末相关事项强调(对任课教师)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任课教师: 

    各类研究生课程管理严格按《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校研[2011]8号)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规定》(校研[2011]18号)执行,临近期末,已有研究生课程陆续进行课程考试,现就课程考试方面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除学术报告等考查课以外,研究生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或开卷考试方式。无论闭卷还是开卷,都应有笔试的部分,笔试需在课堂上限时独立完成,不得相互讨论或抄袭,更不能在课堂外完成,否则当作弊论处,课堂笔试时间一般为2-3小时闭卷考试,笔试部分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总成绩的65%,其余的可以采用考勤、课堂参与情况、撰写论文、报告、设计、文献综述或大作业等形式考核;开卷考试,笔试部分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总成绩的40%,其余可以采用考勤、课堂参与情况、撰写论文、报告、设计、文献综述或大作业等形式考核;实验性课程的考核可以按实验设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实际动手能力。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均应在授课计划中明确说明。

    2.对各类考试,组织教学的单位都必须在考试前与任课教师沟通好,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录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的“考试安排”中相关模块,并将学位课程考试安排表报研究生处,督导组将组织检查课程考试情况。

    3.对于开卷考试,任课老师需与学生确认好能带入考场的相关材料,如果课堂笔记,教材等,并反馈考务组允许带入考场的物件。

   4. 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须将考试成绩录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若考核方式为考查或含考查内容(如提交报告等形式),任课教师应于当学期结束两周内,将考试成绩录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完毕后,从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成绩表》并签字,连同试卷上交保存。校级公共课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将成绩及试卷分发到有关学院,院管课程交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按最新的我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

    5.任课教师需在课程结束前提醒所教研究生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如有缺漏及时联系任课教师,并于当学期规定时间内予以查清补录。

   6.这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新模板《我校研究生考试试卷A卷》,见附件。

   7.
逾期未录入信息系统的成绩,均记为“教学事故”一概不予以补录,考生因此缺失成绩,任课教师担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我校研究生试卷模版-2011.11》
http://yjsy.fzu.edu.cn/d.asp?classid=841&newid=1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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