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任课教师须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9 浏览次数:


为方便任课教师了解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列出以下几点任课教师须知,请有关任课教师认真阅读:
1、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按《我校研究生课程管理条例》(详细内容见《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或在研究生处主页查阅文件管理汇编http://210.34.48.29/fileweb.asp)的规定,认真完成授课任务。
2、任课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应熟悉课程教学大纲,选定教材(学位课除专业外语外必须有教材),认真编写课程授课计划(空表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培养与学籍]处下载),在上课后的两周内送交一份授课计划到院办备查。
3任课教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一份听课研究生名单(或向教学干事索要一份),第四周之后打印出的选修名单为最终确定的听课名单(开课的两周内,允许研究生增退选,第三周学院收齐个人培养计划变动表后报送研究生处),根据该名单做好研究生考勤登记,若有研究生多次不来上课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学院教学干事,查明该生的缺勤原因。按课程管理条例规定: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考核资格;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处。
4、按课表安排的上课时间、地点进行授课,不能随意减少上课时数,以正式课堂授课方式开设的,无论以什么方式授课,任课教师必须到位,不能以研究生查阅资料为由自行停课。
5、不能随意调停课,如因故需要调、停课的,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调停课申请表(空表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培养与学籍]处下载),若督导检查出上课不到位(包括事先不办理调停课手续,自行调停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记为教学事故。
6、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应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方法详见以下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方法(也可查阅[研究生处主页]/[培养与学籍]/[系统操作]目录下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方法])。
 
附: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方法(校园网内才可登录,未入网的任课教师可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到科学楼五楼网络中心办理入网手续)
登录网址:研究生处主页左上角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用户名:为人员代码(即工作证上的编号,如本人忘了,可问教学干事)
密码: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应立即更改以保证信息安全。
    成绩录入:
1、点击[所教班级],即出现上方列表、再点击相应班级[成绩录入]项下[录入]按键,出现成绩录入界面,即可录入成绩。
2可录入百分制成绩或五分制成绩,五分制只能输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缺考成绩录入“-1;缓考成绩录入“-2,缓考以研究生处正式同意通知单为准。
3、第一次成绩录入完毕,按[确定]键保存,同时出现以下信息:
成绩必须录入两次,第二次录入成绩核对请点击这里.
点击[第二次录入成绩核对请点击这里],即可进行核对(第二次录入),核对后按保存键。若修读人数过30名,核对完前30名后,需再次点击[核对]按键对其余部分成绩加以核对。
4、点击右边[成绩打印],显示以下信息:

院系码

  

我校研究生成绩登记表

    选择下拉框中相应的学院,分学院打印出我校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填上修读人数、考试人数、考试时间,并签名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一份);校级公共课成绩交研究生处(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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