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系(课程组):
        现将教高司函[2007]200号《关于申报“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07年12月12日前将材料统一交学院教学办(电话:22866567),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07年12月04


附件: 关于申报“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7]200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为推动优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整合与共享,经研究,决定启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公共系统建设项目之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究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机制、标准、技术与平台,整合国家和高等学校等已投入建设的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及相关学习资源,并使用相关支持工具(如分布存储及统一管理、注册及搜索发现、目录服务、审查及更新、知识产权保护及安全、在线交易与共享服务等),建设相关系统和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资源网上开放与共享。
该项目将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通过专家评审立项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审工作将分为初评和项目答辩两个程序。我司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初评,对通过初评的单位组织项目答辩(项目答辩的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请有关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自身基础和已有前期研究与实践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实施计划、完成时间、经费预算、项目团队状况、技术研发能力、已有工作基础和经验、单位支持条件等情况,并填写《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并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函寄(送)我司,同时报送电子
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教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联系人:杨华杰、曾海军、刘英;电话: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758,电子信箱:dce2@moe.edu.cn。
附件: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下载)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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