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8〕49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定于2009年1月14日结束,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2月11日放寒假,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14日为期末停课考试时间。
由注册中心统一安排考试的部分公共课程考表见表一。其他课程的考试日期由各学院安排。跨学院合班课程考试(分类统考)请有关学院协调安排考表。原则上停课考试期间至少应排3门最多不超过5门课程的考试,1月13日或1月14日应排一门考试课程,考表在2008年12月25日前报送到注册中心。
凡因教学安排在停课考试期间进行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而停课导致某些公共课程提前结束的班级,请有关任课教研室对结束时间相近或相同的专业班级安排分类统考。
2、考试时间:停课考试期间,所有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晚上:7:00-9:00
3、考试有关事项
在学生选课情况下,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期间,要求各学院规范考试管理。
各学院教学办应给学生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如下:1.登陆本科教学管理系统。2.点击选课管理下的选课结果菜单,在出现的窗口中选择专业、年级及班级后点击查询按钮,将列出班级名单,3.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系统将生成所列出学生的准考证供打印,4.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学生准考证。学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各考室主监考老师应从网上下载参加本教室考试的学生相片和考生名册,具体步骤如下:1.登陆本科教学管理系统。2.如果您是专任老师请点击教师专栏下的监考任务菜单,打印相关考场学生名单及考场情况报告单,如果你是干部登陆系统后请点击排课管理下的监考任务菜单,将列出您所有的监考任务,打印相关考场学生名单及考场情况报告单。请开考前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在学生名单上签名。签过名的学生名单由开课学院教学办留档。
考试组织工作应按校教〔2007〕44号《我校课程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各学院应重申考场纪律,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坚决刹住考试作弊的歪风,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对考试舞弊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并将考场情况报告单一式二份,分别报送学生处和注册中心。
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福大教字〔2005〕78号《我校监考人员职责》,若有失职,应予批评教育,并按教学事故条例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4、成绩录入与公布
任课教师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五天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之全过程,录入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以确保准确性。成绩录入提交后,任课教师应从网上将成绩打印一式二份由本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一份送交开课学院保存,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成绩统一由注册中心从网上向学生公布,学生可随时登录http://jwch.fzu.edu.cn网点,用各自密码进入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对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然后查询自己的成绩。
各学院及时检查成绩登录情况,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所有考试结束后的五天,注册中心将关网,进行学籍处理。
5、关于CET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事宜
CET-4、6级考试定于2008年12月20日上、下午举行,我校考场分设在:怡山校区东教学楼;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
省计算机等级(一、二、三级)考试定于2008年12月27日全天举行,我校笔试考场设在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东2-100,上机考试考场设在旗山校区机房(具体场次另行通知)。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作为相应年级、相应课程的期末成绩,各学院不必再安排计算机课程的期末考试。
各学院应对照省计算机等级和CET-4、6级考试的安排,对有关的课程、教学环节或其它活动及时加以调整。如遇到设计的教室有排考的,应提前腾出,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二、寒假补考工作
1、补考时间:2009年2月8日至2009年2月11日。
2、补考安排表中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不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本学期参加修读且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和期末申请缓考的学生。
3、注册中心负责各公共基础课的补考安排(见表二),请相关课程所在的教研室,根据实际补考人数,安排具体考试地点,并张贴公布在考场前。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插空安排,并将安排表及时公布并通知到学生和相关课程所在的教研室,认真做好补考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安排的补考表应于在2009年1月5日前报送一份到注册中心。
三、下学期开学初工作
1、下学期定于2009年2月12日正式上课,2月9日、10、11日为学生到校报到时间。所有学院本一批的学生本人应持学生证正证到注册中心履行报到手续,不得代办,报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各学院应在2月12日上网查看学生报到情况,对逾期注册、迟到、旷课的学生应认真查明原因,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在开学二周内将情况报送注册中心。
四、学籍管理工作
1、各学院在学期末要关注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导师要认真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他们制定下学期的选课计划。
2、对于毕业班的学生,要进行毕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因未达到毕业实践资格审核而不能进入毕业实习环节的学生,应安排好他们的修业工作。
3、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应在2009年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录入与学籍处理的工作务必在2009年6月17日前全部处理完毕。
4、本届毕业生按计划要求在2009年6月19日前将确定毕业以及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各类材料和电子注册数据报送注册中心,以便及时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定和按时发放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均应按时完成,按时报送,认真对待,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延期或上报有误,按教学事故条例进行处理。
附:1.表一: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2.表二: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
(此件各学院必须通知到全体教师)
我校教务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