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校办有关通知,现将我校清明节课程调整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一),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本日课程停上。 我校教务处 二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校办有关通知,现将我校清明节课程调整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一),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本日课程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