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系、课程组:

        一年一度的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课程组负责人积极动员,鼓励从事基础课教学和教学影响面大的一线任课教师、青年教师申报。申报条件及材料见下面通知。

教学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校教〔2008〕10号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
        为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表彰和鼓励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
        本次教学优秀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将参照《我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执行(见《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手册》2007年版P190页),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积极动员,鼓励从事基础课教学和教学影响面大的一线任课教师、青年教师申报,评选过程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各单位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应严格把关,如实填写单位审查意见,否则将影响本单位申报者的评选。
        申报材料应于4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材料包括:2007-2008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简表(要求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教务处→下载专区→教研师资);获奖证书、出版教材及发表论文复印件,教务处已有留存的教改立项证明不必提交。上述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校督导组听课成绩及学生测评成绩可向教务处质量办查询。缺少近二年听课成绩者应报各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汇总上报(须于本文下达10日内),学校将安排随机听课测评,否则因缺少听课成绩而影响评审的由教师本人或相关责任人负责。
        教务处将对上报的材料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凡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退回,并不得进入专家评审范围。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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